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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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威审计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日期:2023-04-17       作者:吴红星       来源:设备后勤管理科       编辑:宣传科 姜文文

必威拟对本院相关审计服务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磋商

一、采购项目概况

必威拟选取审计服务机构对本院开展审计服务及相关咨询服务事项,具体业务范围如下:

(一)财务报表审计

(二)财务收支审计

(三)经济责任审计

(四)工程竣工财务决算审计

(五)科研课题经费审计

(六)内部控制审计

(七)内部控制制度设计

(八)财务顾问服务

(九)其他审计业务及相关咨询业务

(十)抽调专业人员参与甲方内部审计业务

服务期:三年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资格条件

1. 供应商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1 具有财政部门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资格证书和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

1.2 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应提供2021年度2022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如为2023新成立的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需提供磋商文件公告日至文件递交截止日之间任意时间点基本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1.3 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承诺书

1.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6个月中至少2个月依法纳税和交纳社保资金的缴款凭证),并加盖公章

1.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没有被财政部门行政处罚的记录(按要求提供承诺函);

2. 自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三年,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站(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相关网页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公章)。

3. 供应商还应符合下述要求

3.1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2 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或代建)、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二)针对本项目的特殊资格条件

1. 供应商还须满足如下资格条件要求:具有执业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分所参与磋商的需提供由总所出具的授权委托书。

2. 本项目不接受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与磋商。

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

(一)获取时间:2023年4月17日至2023年 4月21日(北京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00,法定节假日、休息日除外)。

(二)获取地点:必威行政楼四楼设备后勤管理科

(三)获取方式:供应商应携带(1)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2)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3)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到指定地点获取。

(四)本次磋商不收取任何费用。

四、磋商响应文件送达地点及截止时间

(一)磋商响应文件送达地点:必威行政楼五楼会议室

(二)磋商响应文件送达截止时间:2023年551000分(北京时间)

五、磋商地点及时间

(一)磋商地点:同磋商响应文件送达地点

(二)磋商时间:同磋商响应文件送达截止时间(北京时间)

六、本公告发布的期限

本公告的发布期限为2023417日~2023421日,共5个工作日。

七、联系方式

1. 采购人名称:必威

2. 址:贵州医科大学北京路校区研究生院(北京路9号)

3. 联系人:吴老师

4. 联系电话:18985196330

 

 

 

必威

2023年4月17日